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 甄選補助辦法

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 甄選補助辦法
壹、目的
為了推廣傳統表演藝術及藝術教育,培植傳統藝術表演與製作人才,規劃以一年四季為主軸,結合臺灣民俗傳統與節慶,呈現多元的傳統藝術節目。希望串聯傳統藝教育者、表演者與創作者,以華山作為推廣平台,讓不同世代的群眾可以通過節慶與日常生活中親近傳統藝術,延續精神與文化價值,並創造傳承與創新的交流可能。
貳、甄選內容
(一) 甄選範圍
演出內容以臺灣傳統表演藝術為核心,徵選節目為具有傳統藝術特色及展演潛力之節目,其類型可包含傳統戲曲(京劇、歌仔戲、布袋戲、說唱藝術等)、音樂(絲竹樂、南北管、客家八音等)、舞蹈(傳統民族舞蹈、原住民傳統祭儀舞蹈等)、民俗技藝(民俗藝陣、雜技等)。
(二) 演出場次
本計畫以一年四季為規劃主軸,每季至少規劃一項活動,得以演出、工作坊、或講座擇一辦理;本計畫期間至少安排一場傳統表演藝術為核心之售票演出。
(三) 演出主題
l 第一季(1-3月)過年:以春節年節文化為主題,展現迎新、團圓等文化意涵。
l 第二季(4-6月)廟會:以臺灣廟會及民間信仰為主題,展現傳統表演藝術與民俗活動的文化特色。
l 第三季(7-9月)中秋:以中秋節慶文化為主題,從團圓、賞月、節令等文化意涵出發,發展具有節慶特色的傳統藝術演出。
l 第四季(10-12月)冬至:以冬至及年末為主題,涵蓋歲末節氣與年終習俗。
*以上內容僅供參考,團隊可依據團隊特色與傳統表演的形式做調整。
參、申請資格
(一) 各縣市政府登記核准立案之非營利表演藝術團體。
(二) 國內教育部立案的大學院校,表演類相關的機構或系所。
(三) 藝術工作室,須符合表演藝術性質。
肆、製作支援及行銷協力
(一) 本單位提供演出計畫經費補助最高新台幣貳拾萬元,計畫補助經費以最終審核結果為準;演出票房收益歸演出團隊。
(二) 本單位提供演出場地,含場地內既有各式專業設備提供使用(詳見烏梅劇院、拱廳、果酒練舞場之技術資料)。
(三) 本單位協力辦理「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」之行銷推廣,提供相關宣傳資源與推廣協助。
(四) 入選團隊自行製作對外公開之宣傳品露出,需將「華山1914文創園區」與「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」列為共同主辦單位。
伍、演出地點與檔期
(一) 演出地點以華山烏梅劇院優先;工作坊及講座則以拱廳及果酒練舞場為優先,可依照檔期安排另行協調。請團隊依據演出製作需求填寫3個預計演出之檔期,由本單位統籌協調。
(二) 演出檔期將安排於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,推廣活動則於演出檔期之前舉行。
(三) 本場地於第三季7月至8月期間已有自辦活動安排,因此本季時段會以9月份檔期為主要規畫時段。
陸、申請
(一) 申請方式: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(日)晚上23:59前截止,請將申請資料電子檔e-mail至 p.art@huashan1914.com,郵件主旨:【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甄選】團隊(機構)名稱/節目名稱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二) 申請應備文件
1. 藝文團隊立案證明 / 學校公文
2. 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甄選補助申請表(請提供Word檔與 PDF檔。)
3. 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演出提案企劃書(請依照檔案格式填寫,並提供Word檔與 PDF檔。)
4. 華山1914文創園區活動進撤場施工管理要點暨切結書
柒、審查項目及標準
(一) 計劃內容之完整及可行性。(35%)
(二) 節目規劃具有引導性、教育性及倡議主題性,並以傳統表演藝術之傳承、推廣文化內涵為核心。(35%)
(三) 演出內容應以傳統表演藝術為核心,展現團隊自身特色及創作觀點,具創新性、獨特性及展演特色,鼓勵結合臺灣傳統節慶、生活、民俗或當代社會等面向發展,建立節目與臺灣文化之連結。(15%)
(四) 近年演出/營運實績及相關作品。(15%)
捌、審查作業
(一) 第一階段:書面審查
由本單位進行提案企劃書及資格審查,缺件者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補件,逾期未補正與資格不符者,視同資格不符。由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,預計於2026年12月上旬公告入選團隊名單,甄選結果將在於華山1914文創園區以及華山烏梅劇院官網,並同時聯絡入選團隊進行簽約。入選團隊請於通知後一周內辦理簽約事宜,否則視同棄權,由備取名單遞補。
(二) 入選團隊補助經費分兩期撥款,第一期款於簽訂合約後,撥款總補助經費百分之七十;第二期款於演出完成並辦理結案後撥款剩餘補助經費,詳細撥款金額及時程等依雙方合約約定辦理。
玖、其它配合事項
(一) 團隊節目演出所需的各項作業執行人力,如演出場地裝拆台、演出執行及前台人員人力配置等,皆由團隊負責,本單位不另行配置人力。
(二) 團隊需指派一位專職人員,專責節目製作之各項行政作業聯繫。並配合提供2027華山傳統表演藝術計畫所需各項行銷推廣的演出相關訊息素材。
(三) 入選團隊需於甄選結果公布並通知後一周內簽訂合約,並繳交保證金30,000元,保證金將於結案程序完成後退還。
(四) 園區場館電費按錶另計,非場館配置器材租借費用亦同,果酒練舞場與拱廳皆按5.5元/度(未稅)、烏梅劇院按10元/度(未稅),撤場結算後於保證金中扣除。
(五) 入選團隊應依政府機關法令要求,依勞基法簽訂工作契約,辦理相關演出製作人員的保險,製作期間須符合職業安全法規等事宜。
(六) 入選團隊於演出或相關活動辦理前,自行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保險期間應涵蓋演出或活動辦理期間,並提供相關保險證明文件於本單位。
(七) 製作期間至演出期間,本單位及其委託之製作團隊將進行拍攝、錄影、錄音及相關訪談等工作。拍攝內容可能包含參與者之影像、聲音及作品呈現,並將用於活動宣傳、媒體報導、官方網站與社群平台等非營利用途。為確保權益,參與單位及個人務必簽署《肖像授權同意書》,同意主辦單位得於上述範圍內使用相關影像及資料。
本辦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公告實施,華山1914文創園區保留內容修訂之權利。
有相關問題請來電洽詢:華山1914文創園區 藝文服務部 02-2358-1914 #663 林小姐
檔案下載: